公告日期:2018-03-30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治新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天治新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次部分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且其他修改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托管协议相应部分一并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向监管机构备案。具体修改内容请见附件。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并于2018年3月
31日起生效,2018年3月31日之前仍按照修改前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
定运作。
本公司将在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4800、021-60374800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天治新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附件:天治新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备注第一部分 “前言” 原表述: 修改为: 新增《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一、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一、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理规定》作为订立基金合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同的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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