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5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16 日。会议投票表决时间自
2019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12 日 17:00 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0 年
1 月 13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公司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和计票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和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
经计票,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298,788,340.3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370,168,021.27】份的【80.72】%,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本次大会的法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修改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98,788,340.34】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的【1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具体费用明细如下:公证费
10,000.00 元,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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