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本次部分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
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且其他修改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造成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托管协议相应部分一并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向监
管机构备案。 具体修改内容请见附件。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并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 2018 年 3 月 31 日之前仍按照修改前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运
作。
本公司将在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chinanatur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98-4800、 021-60374800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
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 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
附件: 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备注
第一部分 “前言” 原表述: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天
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
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
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
修改为: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天
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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