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26
关于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增强我司旗下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优化产品体验,以更好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我司拟增设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C 类基金份额”)。
该事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一、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申购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 类份额基金代码为 340009,C 类
份额基金代码为 007398。由于两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方式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
3、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两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转换。
4、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C 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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