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3
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出日期:2017年12月
【重要提示】
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3月9日出具的
《关于同意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27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5月11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是根据《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1月10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摘自本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
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基金管理人3
二、基金托管人13
三、相关服务机构17
四、基金的名称34
五、基金的类型35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35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3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35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37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37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37
十二、基金的业绩41
十三、费用概览41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44
一、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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