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8
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第53次)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兴全可转债混合
基金主代码34000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5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全可转债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3月24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69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47,954,544.0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43,159,089.6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21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7年第1次分红
注:1、按照《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90%计算而得,实际分配金额高于该数额。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3月30日
除息日2017年3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3月3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
额将以2017年3月30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
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7年4月
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
投资者其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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