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2
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7 年第 2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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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3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5 月 28 日正
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
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市场
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
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资产配置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 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
募集基金份额, 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
构,保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
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
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
主动进行更新。
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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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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