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提示性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7月24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诺安上证新兴产业ETF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商议基金转型事宜。于2018年7月26日发布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上证新兴产业ETF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2018年8月22日发布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原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折算暨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22日。现对转型期间的事项再次说明如下:
(一)根据大会决议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2018年8月21日为转型基准日,原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4元。依据折算规则确定的折算比例1:
1.0241986172,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折算为1.0241986172份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8月21日,原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2018年8月22日,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922元。
(二)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22日。自2018年
8月22日(含)起六个月内的区间为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投资转型期结束,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转型期内,使用“诺安沪深300增强”的简称,每个开放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三)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8月22日起至2018年8月24日暂停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并自2018年8月27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投资者提交的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交易申请,适用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率体系。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已将变更后的《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转型期间的相关公告刊登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券报》,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进行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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