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指数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修改基金合同并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29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指数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
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修改基金合同并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2 月 1 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指数基金指引》等法律法规,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指数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步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本次修订涉及的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主代码
1 诺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20010
2 诺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14
3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3209
4 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51
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
1、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新增了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时的应急处置安排。
2、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新增了当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成份股进行调整。
3、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揭示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
4、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了指数基金对应标的指数的编制方法及可提供给投资者免费查询指数信息的途径。
三、重要提示
1、此次修订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需要对旗下指数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