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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29 07:27:30 股吧网页版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总部办公地址恢复办公及西部营销中心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29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总部办公地址恢复办公及西部营销中心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因公司深圳总部办公室装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深圳总部的办公地址于2020年8月10日临时搬迁至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益田路5033

号平安国际金融中心85层。现公司深圳总部原办公室已装修完毕,本公司深圳总

部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自2021年3月

29日起恢复办公,临时办公地址停止办公。

同时,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西部营销中心办公地址变更为四川省成

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65号中海国际中心F座1801-1803。

本公司深圳总机电话、传真方式、客户服务电话保持不变。本公司深圳直销中

心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026603或0755-83026620

传真:0755-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有关情

况。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

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

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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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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