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5
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7 年第 2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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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原诺安
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原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核准文件名称为:《关于同意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
基金字【2006】209 号),核准日期为:2006 年 10 月 12 日。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
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开放式基金共同风险等。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
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当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
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1 月 21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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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 3
第二部分 释 义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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