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3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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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2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 一)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依据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8 月 23 日《关于核准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39
号), 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
更名为“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 2007 年 8 月 29 日起, 由《 诺
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
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
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当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
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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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 2017 年 8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基金管理人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设立日期: 2003 年 12 月 9 日
3、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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