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1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书
公 证 书
( 2017)京方正内经证字第1 0 394号
申请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401 3号兴业银行大厦19层19 01-19 08室20层
2001-2008室。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委托代理人:祝哲,男,一九八九年九月五日出生,公
民身份号码:33060219890905005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祝哲于二
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来到我处称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关于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等相关事
宜,根据《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约定,须通过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向我处申请办理对投票情况以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
公证。
经查,祝哲向我处提交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授权委托书、《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公民身份证,经本公证员审查均真实、有效,该方式
符合《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及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证法》以及《公证程序规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本公证处受理了该公证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和本处工
作人员刘晓村办理此项公证。
依据预定程序,我处截止二0-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十七
时共收到基金份额为2,20 3,29 0,246. 76份的诺安优化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二0-七年五
月三十一日十时,在本公证处,在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
刘晓村的现场监督下,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祝哲、倪
俊将收到的上述邮件进行拆封统计。依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提供的基金持有人账户名册计算,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及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88.5 0%,其中同意票占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代表的
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
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此次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召开符合《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大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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