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于《中国
证券报》及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lionfund.com.cn)发布了《 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 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 320004,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本基金修改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等相关事宜。 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 通讯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 2017 年 5 月 27 日 17 点(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
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西环广场塔 3 办公楼 11 层 1113 室
联系人:王顺心
电话: 010-58073628/13811865682
邮政编码: 100044
基金管理人咨询电话: 400-888-899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
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关于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
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 关于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部分条款的议案的说明书》(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4 月 28 日,即在 2017 年 4 月 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结束后,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书面通知及通讯表决票将于权益登记日后寄出,未收到表决票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lionfund.com.cn)下载
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表决票。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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