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1-20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五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重要提示
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原申万菱信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关于申万菱信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2013年5月2日申万菱信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748号文核准。自2013年6月7日起,由《申万菱信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7日,有关基金的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绪言......3
第二部分释义......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0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5
第六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46
第七部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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