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0
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2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信现代服务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38 号)和 2012 年 12 月 24 日
《关于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1156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根据 2014 年 8 月 8 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04 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 60%上调至80%”。我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5 年 8 月7 日起将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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