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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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投、转换、费率优惠业务的公告
经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协商,自2016年3月2日起,
旗下部分基金在广州证券开通定投、转换、费率优惠业务。现将具
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及业务开通情况: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定投下限转换
泰信天天收益货币290001
泰信先行策略混合290002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290003
泰信优质生活混合290004
泰信优势增长混合290005
泰信蓝筹精选混合290006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
A 类:290007
C 类:291007
泰信发展主题混合290008
泰信周期回报债券290009
泰信中证200 指数290010
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290011
泰信行业精选混合290012
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290014
200 元是
二、费率优惠情况
投资者通过广州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
前端模式),申购手续费率享有优惠,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
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原手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暂不开通定投优惠。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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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
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
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
是该销售人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
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
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
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
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
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
在T 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
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后(包括该日)。
6.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
转换申请。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
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8.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
费补差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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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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