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07
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
目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2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4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5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7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8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11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3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6
九、基金收益分配......19
十、基金信息披露......20
十一、基金费用......22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3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24
十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25
十五、禁止行为......26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27
十七、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28
十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30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31
1
鉴于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小林
成立时间: 2003年 5月 2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68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成立时间: 1983年 10月 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
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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