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0
泰信周期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 2 号)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一、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0 年 11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泰信周期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739 号)和 2010 年 12 月 24 日《关于同
意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函》(基金部函[2010]791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2 月 9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及注册
登记机构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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