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5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泰信增强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重 要 提 示
本基金根据2009年6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80号) 和2009年6月18日《关于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9]412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
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
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其他内容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29日。原招募说
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目 录
一、绪 言 ......................................................................... 1
二、释 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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