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2-29 09:05:27 股吧网页版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9


泰信增强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 1 号)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二月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09 年 6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80 号)和 2009 年 6 月 18 日《关于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9]412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除非另有说明,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公司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0日。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17
五、相关服务机构......18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50
七、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58
八、基金的投资......59
九、基金的业绩......69
十、基金的财产......71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72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76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7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0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80
十六、风险揭示......83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9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1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9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8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118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22
二十三、备查文件......123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