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30
泰信蓝筹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17 年第 2 号)
核准文件: 证监基金字【 2009】 103 号文
核准日期: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 日
泰信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2 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09 年 2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03 号)和 2009 年 2 月 16 日《关于同意泰信蓝筹精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部函[2009]58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4 月 22 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2014 年 8 月 8 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
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 60%上调至 80%”。我公司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5 年 8 月 7 日起将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
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其他内容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22 日。原招
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泰信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2 号)
目 录
一、绪言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