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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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12 月 2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2881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7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更新) 》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19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1.047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民币元)
5,620,686.0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5,058,617.4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3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6 年度的第 4 次分红。
注: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
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
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9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华夏
稳定双利债券应分配金额为 5,058,617.43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
除息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12 月 2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NAV)确定日为 2016 年 12 月 27 日,该部分基金份额
将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2016
年 12 月 29 日起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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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 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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