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货币市场基金调整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3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货币市场基金调整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投资需要,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起调整华
夏货币市场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288101、B 类基金份额代码:288201,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业务上限,即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
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 A 类或 B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具体业务的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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