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9-28 07:49:51 股吧网页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2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270048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6年9月20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6年度的第3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广发纯债债券A类广发纯债债券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270048270049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212
1.209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41,637,951.8530,193,567.83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100.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6年9月30日
除息日2016年9月30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10月11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6年9月3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6年10月1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6年9月3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 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 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