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 41 只公
募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中的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等涉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以下统称“相关基金”)详见附件,具体修订内容详见相关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
2、本基金管理人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本公司对相关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后,对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3、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必要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次相关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登载于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gffunds.com.cn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详细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免费长途话费)或 020-83936999 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
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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