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4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087 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13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因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信用债券,因此信用债券市场的波动对基金份额净值影响较大。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B 类,A 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A、B 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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