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2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八年一月
重要提示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121号文核准募集。根据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于2003年12月3日生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进行了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9
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15
五、相关服务机构......20
六、基金的募集......7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7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80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92
十、基金的投资......93
十一、基金的业绩......102
十二、基金的财产......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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