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剩余财产二次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18 日 24:00 止。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在公证人、见证律师、托管银行的监督下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
基金自 2018 年 4 月 2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9 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并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1687 号)。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刊登了《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并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发布了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截止本基金剩余财产分配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不纳入一次剩余财产分配,本基金管理人待其复牌变现后,将变现资金净额以二次清算的形式归还投资者。部分应收利息资产于指定结息日结息划回托管户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其与变现后的流通受限股票资产一并归还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二次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52,785.64 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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