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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9 15:03:41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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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19

  附件一:关于修改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修改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本议案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议案及《关于修改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附件四)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披露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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