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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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0年1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2610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3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景
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
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4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 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A
类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61001 261101
截止基准日下
属分级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净值(单位:元 )
1.086 1.08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
分配利润(单位:元 )
17,573,058.07 294,499.5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元)
1,757,305.81 29,449.95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3 0.3
注: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
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
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
年至多 6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期末资
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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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息日 2020 年 12 月 9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 年 12 月 1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确定日: 2020 年 12 月 9 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
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计入其基金账
户, 2020 年 12 月 11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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