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4-06-29 03:48:26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1季度报告

公告日期:2014-04-22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2014年第1季度报告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1季度报告

2014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4月22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260117 交易代码 2601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1月2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679,060.76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有投资价值的处于支柱产业地位的优质企业,分享其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投资策略,利用我公司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挖掘出在制造业转型和升级过程中的优势企业。
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中游制造产业指数×80% 中证全债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4年1月1日 - 2014年3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575,297.13 2.本期利润 -5,415,573.16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5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4,679,424.1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71% 1.72% -4.22% 1.14% -1.49% 0.58%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INCLUDEPICTURE "http://10.86.192.14:8090/XBRL/temp/CN_50290000_260117_FB030010_20140003_1.jpg" \* MERGEFORMAT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类资产,其中投资于以制造业为主的支柱产业的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资……
[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