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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11-21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191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2年10月22日
至2012年11月16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2年11月2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7,40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092,826,251.1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215,918.22
募集份额(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1,092,826,251.12
利息结转的份额 215,918.22
合计 1,093,042,169.34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基金情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60,280.97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5515%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2012年11月20日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2601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
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
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
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
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和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
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由基金管理人在申购或赎回开始日前依照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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