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4-3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4-4
第三部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4-4
第四部分、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4-10
第五部分、基金财产保管......4-11
第六部分、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4-13
第七部分、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4-15
第八部分、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4-18
第九部分、基金收益分配......4-21
第十部分、信息披露......4-22
第十一部分、基金费用......4-23
第十二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4-25
第十三部分、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4-25
第十四部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4-26
第十五部分、禁止行为......4-28
第十六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28
第十七部分、违约责任......4-30
第十八部分、争议解决方式......4-31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4-31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4-31
4-2
第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成立时间:2003年6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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