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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3 15:07:16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3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3

第二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7

第三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8

第四部分、基金备案......8

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9

第六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15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

第八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25

第九部分、基金的托管......27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27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28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34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估值......35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39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40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41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41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5

第十九部分、业务规则......47

第二十部分、违约责任......47

第二十一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48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合同的效力......48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事项......49

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49

3-2

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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