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9-07 16:01:39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控制风险力求长期增值


  报告摘要: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260111)是一只混合型基金,2014年10月31日鲍无可先生开始掌管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江科宏随后加入。基金近1年累计收益42.56%,同期上证指数上涨66.61%,沪深300指数上涨63.63%。


  投资目标: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及因治理结构改善而使公司内部管理得到明显提升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股票指数期货等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经理:鲍无可先生,工学硕士。曾担任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2009年1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职务;自2014年6月起担任基金经理。具有7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江科宏,2007年7月至2010年12月担任本公司风险管理经理职务。2011年2月重新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等职务。


  一、基金产品介绍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260111)是一只混合型基金,成立于2008年10月22日,成立时规模2.731亿份,截止2015年6月30日资产规模0.59亿元,份额规模0.3336亿份。2014年10月31日鲍无可先生开始掌管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江科宏随后加入。本基金申购费率0.60%(小于100万),赎回费0.5%(小于1年).


  分红政策: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累计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80% 中证全债指数×20%。


  二、基金分析


  1、收益风险分析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260111)是一只混合型基金,2014年10月31日鲍无可先生开始掌管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江科宏随后加入。基金近1年累计收益42.56%,同期上证指数上涨66.61%,沪深300指数上涨63.63%。




  基金成立以来各阶段表现不佳,但后期潜力巨大。近1年同类排名345|500,近6月同类排名553|570,近3月同类排名638|674,近1月同类排名766|861,今年来同类排名447|549.



  截至2015-06-30,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期末净资产0.59亿元,比上期减少50.72%。






  截至2014-12-31,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的基金机构持有0.00亿份,占总份额的0.33%,个人投资者持有0.92亿份,占总份额的99.67%。



  截至2015-06-30,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净资产规模0.59亿元,比上一期(2015-03-31)减少了50.72%,股票配置占比上期减少0.55%。



  本基金2015年第一季度配置制造业最多,占40.09%,其次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20.92%,再次是房地产业占13.31%,建筑业占7.31%。



  2、基金经理分析






  免责声明:


  本报告是天天基金网基于公开信息研究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