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
3-1
目 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3-3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3-4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3-4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3-9
五、基金财产保管......3-9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3-11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3-13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3-15
九、基金收益分配......3-20
十、信息披露......3-21
十一、基金费用......3-22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23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3-24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24
十五、禁止行为......3-26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26
十七、违约责任......3-28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3-29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3-29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3-29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成立时间:2003年6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8237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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