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3只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
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旗下3只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改。上述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已经我司与相应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本次修改所涉及的3只基金如下列表,具体修改内容请详见附件修订对照表。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在2018年7月23日起生效。
编号 基金名称 托管行
1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将在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1、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2、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3、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附件1: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关于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
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修改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说明
一、 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理由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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