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限额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第10号)的相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6月29日15点起,对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官方移动客户端APP)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限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380(A级)/000381(B级));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701(A类)/000707(B类))。
二、快速赎回业务限额调整内容
自2018年6月29日15点起,单个投资者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本公司官方网
站、官方微信平台、官方移动客户端APP)持有的单只货币基金单笔快速赎回上限调整为
1万元(含),单日累计快速赎回上限调整为1万元(含)。单个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
网上交易系统各渠道(包括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官方移动客户端APP)快速
赎回申请合并计算限额。
普通赎回不受此次调整的影响,赎回金额和次数不限。交易日15点前普通赎回,资金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内划出。投资者如有超过此次调整最大限额的资金使用需求,可使用普通赎回,并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三、重要提示
1、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是本公司为了满足投资者小额、便利的取款需要,为投资者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并非法定义务,开展该业务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且在某些情形下本公司可暂停或终止提供该项服务或对该项服务设置一定的限制性条件,详见届时相关公告。
2、投资者在办理本业务前,应详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景顺长城基金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协议》、《景顺长城基金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4、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货币基金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的快速赎回业务规则调整进行披露。本公司的合作销售机构提供的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调整情况,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通知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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