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0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
2016年3月7日起新增委托平安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平安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平安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
(2)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50);
(3)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065,C类002066)。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人代表: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二、通过平安证券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安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平安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级(基金代码:260202)、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50)和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065,C类002066)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平安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平安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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