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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6-28 08:12:09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最低转换份额限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0-1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最低转换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3年10月14日起调整旗下基金最低转换份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1.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 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 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9.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1,C类261101);
10.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6);
11.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2、C类261102);
12. 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
13.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14. 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注:上述同一基金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二、调整方案
自2013年10月14日起,本公司上述基金在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的最低转换转出份额降至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司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2.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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