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优选: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1-07-13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7月13日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2570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5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 2011年7月15日
赎回起始日 2011年7月1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1年7月1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1年7月1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1年7月15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情形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投资人在上述开放日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
代销机构的投资者欲转托管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的,要受直销柜台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0%
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 1.20%
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80%
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 0.30%
10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注:(1)单位:人民币元
(2)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
(3)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等,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1 年 0.50%
1 年≤持有期<2 年 0.20%
持有期≥2 年 0.00%
注:(1)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2)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赎回份额限制、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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