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1-05-24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5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2570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5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1】437号文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5月18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1年5月2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1,710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366,484,399.0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400,103.14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366,484,399.07
利息结转的份额 400,103.14
合计 1,366,884,502.21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1年5月23日
注: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和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