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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19 00:06:09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9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08 年 8 月 1 日证监许可[2008]997 号文
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8 月 8 日公告《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五只基金变更基金名称的公告》,“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 年 08 月 18 日,此次招募说
明书根据费率变更事宜对相关信息及“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 年 0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6
六、基金的募集 ...... 6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6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2
九、基金份额的登记 ...... 76
十、基金的投资 ...... 78
十一、基金的业绩 ...... 89
十二、基金的财产 ...... 91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93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 98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00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02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103
十八、风险揭示 ...... 109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1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3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7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5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8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1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52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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