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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0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旗下基金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配合头寸管理流程的优化调整, 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定自公告之日起修订旗下国联安德盛红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联安德盛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关于资
金清算交收的有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七、交易及
清算交收运
作安排 (四) 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
和转换的资金清算
2、 申购、赎回和转换
(4)申购资金、赎回资金、转换资金
的交收日均为 T 3 日。资金交收日 12:00
前,销售机构将申购资金(不含申购费)
划到基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由“国联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专户”汇总。当
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将
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 16:00 前从“国联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专户”划到基金的
托管账户,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
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收款凭证传真给
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当存在托管账
户净应付额时,托管行按管理人的划款指
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及时划到 “国联安[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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