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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0-26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第3季度报告
2015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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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2530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1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446,369.38份
本基金力争把债券资产的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
在中债信用债总财富(3-5年)指数成分券的平均剩余期
投资目标 限内,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精选备选成分券及样
本外债券,将跟踪误差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并力争取得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将对中债信用债总财富(3-5年)指数采取抽样复
投资策略 制为主、增强投资为辅的方式进行投资,通过将投资组
合成分券的平均久期、信用等级结构等特征保持在类似
于中债信用债总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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