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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01 10:48:00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20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01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基金由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议案》经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内容包括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运作方式、投资策略、基金更名和修订基金合同等,并于2014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自2014年7月29日起,由《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1 月 22 日,此次招募说明
仅对“三、基金管理人、(二)主要人员情况、4、基金经理”部分的信息进行
了更新,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4 年 7 月 29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成立时间: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黄娜娜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1%

德国安联集团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于业明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现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Jiachen Fu(付佳晨)女士,副董事长,德国洪堡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历任美国克赖斯勒汽车集团市场推广及销售部学员、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及监控部成员、忠利保险公司内部顾问、安联全球车险驻中国业务发展主管兼创始人、安联集团董事会事务主任等职。现任安联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董事兼中国业务发展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孟朝霞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总经理、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一君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美国通用再保险金融产品公司副总裁助理、中国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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