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5-15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gtja-allianz.com或http://www.vip-funds.com)发布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945号文核准募集的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定期开放债券”、“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22日生效。
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4年5月19日起,至2014年6月23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021-38784766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修改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4年5月16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其表决方式仅限于纸质表决。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如下: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tja-allianz.com或http://www.vip-funds.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或基金管理人及公证机关认可的有效预留业务印鉴(下文涉及证照加盖公章的要求与此相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符合本公告第五部分的要求。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表决无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基金管理人或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自行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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