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2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7年12月22日起,增加兴业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参与兴业证券开展的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兴业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业务:
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基金代码:257070)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1157)国联安锐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锐意成长混合;基金代码:004076)
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类253050,B类253051)
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1007)。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兴业证券营业网点或通过兴业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受理网点或受理方式见兴业证券各分支机构的公告。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兴业证券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4、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兴业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兴业证券各营业网点或兴业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兴业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兴业证券的规定。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兴业证券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兴业证券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6、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兴业证券就相关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申购金额遵循兴业证券的规定,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7、定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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