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6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0 年 4 月 23 日证监许可[2010]528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以外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0%。在本基金的开放期间,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或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本基金以一元的发售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该发售面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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